1947 年 · 12月25日 · 周四
距今 78 年
朝代为约略对照;1583 年(格里历启用)前不推算星期
1946年12月25日由制宪国民大会通过、1947年1月1日由国民政府公布的《中华民国宪法》,于1947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,同日进入所谓“行宪”阶段,国民大会代表、立法委员、监察委员等经选举产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