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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(试行)》通过

1986 年 · 12月2日 · 周二

距今 39 年

距今已有
距今天数
14,564天
相差周数
2,080周
总小时数
349,537小时
总分钟数
20,972,272分钟
总秒数
实时累计
1,258,336,339秒
那年那天
公元纪年
1986 年
所属世纪
20 世纪
中国朝代
中华人民共和国
星期
周二

朝代为约略对照;1583 年(格里历启用)前不推算星期

事件详情

1986年12月2日,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(试行)》。该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,规定了企业破产的条件、和解与整顿、破产清算等程序,是中国第一部关于企业破产的专门法律。它于1988年11月1日起试行,与当时正在推进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,为后来企业破产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基础。

经济中国
同日大事· 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