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87 年 · 12月12日 · 周三
距今 238 年
朝代为约略对照;1583 年(格里历启用)前不推算星期
1787年12月12日,宾夕法尼亚州批准会议以46票对23票通过批准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》,使宾夕法尼亚成为继特拉华州之后第二个批准该宪法的州。宪法草案由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制定,随后交由各州批准。宾夕法尼亚的批准推动了批准进程,为1789年新的联邦政府成立创造了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