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6 年 · 11月4日 · 周一
距今 79 年
朝代为约略对照;1583 年(格里历启用)前不推算星期
1946年11月4日,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与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在南京签订《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》。条约规定双方在通商、航海、关税和人员往来等方面相互给予广泛权利。由于当时中美两国经济实力悬殊,该条约在事实上使美国商品和资本大量进入中国市场,受到中国社会舆论的广泛批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