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8 年 · 11月1日 · 周日
距今 27 年
朝代为约略对照;1583 年(格里历启用)前不推算星期
1998年11月1日,《欧洲人权公约第11号议定书》生效,欧洲人权法院由原来的兼职机构改组为常设法院,个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申诉。法院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。改革提高了法院处理案件的能力,强化了《欧洲人权公约》的执行机制。